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3、4、8号机组电气涉网二次设备变更外委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FQHD-GC-GKZB-25-0056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3、4、8号机组电气涉网二次设备变更外委项目(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承担以下变更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实施、电网验收等变更总包工作,包括:1)220KV NCS 测控系统整体变更改造 (8号机组部分);2) 8LGR 3/4号辅助变保护装置整体变更;3)3/4号机组NCS测控装置整体变更;4) 3/4号辅助变压器故障录波器装置整体变更
2.5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2.6 计划工期 总体工作预计在2027年12月全部完成,部分工作受限于大修窗口,实际工作安排以甲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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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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