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检测项目基础支持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检测项目基础支持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JYGS-FW-GKZB-25-0734
2.2 招标项目名称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检测项目基础支持服务(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实施检测项目基础支持服务业务,现拟通过框架协议的方式,征集具有较强市场拓展能力,提供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市场的拓展,人员支持、车辆服务及服务人员生活场所等技术服务,共同推进完成检测基础服务的高质量完成。
2.4 招标范围
服务需求共 4 项:
(1)进行检测及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市场的拓展,包括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业务洽谈和投标代理工作,负责与项目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客户维护等工作;(2)积极响应项目业主单位需求,派遣具有相关项目经验与能力的人员,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现场监测、调查等工作及报告的编制与修改,提高服务效率;(3)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投标人派遣司机与车辆协助招标人技术人员完成联系项目单位、现场踏勘、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现场检测等工作;(4)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生活条件,提供项目开展期间的办公场所及生活场所,以及开展项目所需要的其他办公条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
以上服务范围为概括性描述,投标人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发包人要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服务范围。
2.5 项目地点国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要求,满足投标人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至少 1 项检测服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 1 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300161520805000721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如供应商在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检测项目基础支持服务(第二次)(即第一次发售)已缴纳报名费用,本次重新采购可不再缴纳报名费用,上传原缴费标书费缴纳凭证即可。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18:30—2025 年 06 月 09 日 18:00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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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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