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8项目可研阶段海域使用论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352C11506BD/HDGC-FW-GKZB-25-1684
2.2项目名称:2418项目可研阶段海域使用论证
2.3项目概况:为科学合理地使用海域、保护海域资源和生态以及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保障本工程用海项目的实施并且为海域使用审批提供科学依据。为海洋环境管理、保护海域资源和生态以及促进海域可持续利用,保障本工程用海项目的实施并且为环境管理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2.4招标范围:
(1)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内容: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要求,承担单位应开展本项目的准备、资料收集与外业调查、分析论证及报告编制工作。
(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要求,承担单位应开展本项目的准备、资料收集与外业调查、分析论证及报告编制工作。
(3)2.5项目地点:2418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1)合同正式生效后2周内,提交经评审的工作大纲和质量保证大纲;
(2)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送审稿;
(3)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正式报批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的规 招标专用章 限公司3) -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5)业绩情况: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正式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投标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提供的合同协议书要包括: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的相关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