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自制氢侧监理监造(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侧监理监造(第二次)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兴安盟汇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杭HNGS-FW-GKZB-25-1045/ HNGS-FW-GKZB-25-1354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侧监理监造(第二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科右前旗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
旗东部,本次风储制氢制氨一体化示范项目为并网型示范项目,规划总容量风电50万k
W,风电场年发电量为16.90亿kWh;配套装机容量10%、2h,即容量为50MW/100M电核 酒
空气、冷却水等附属系统;储氢规模为37.4t。本项目制氢系统年利用小时数约 2 8h, A招标专用章(2)
年用电量约13.58亿kWh(含下网电量237万kWh),年产氢量约2.41万吨,上网电量约3.35亿kWh,上网比例为19.80%。
制氢装置规模:可研规模为56台1000Nm/h电解槽,制氢规模为56000Nm³/h,设置14套4000Nm³/h的气液分离装置和14套4000Nm/h的氢气纯化装置。
2.4 招标范围
1.1工程服务范围
本次工程监理范围为整个制氢厂区从220KV降压站下电端口至氢气出广区端口范围内所有工程主要有制氢单元、储氢单元、输氢管线及其配套工程。设备监造包含在本工程监理范围(监理派驻设备监造工程师,对所订设备进行驻厂监造管理)。
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所辖标段的全部工程进行控制和工作协调,同时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责任。
监造方驻厂设备监造,对设备质量进行监造管控。包含电解水制氢装置、电解水制氢的配电设施(包含整流变压器等)、氢气纯化、氢气储存、氢气压缩、氧气储存、氧气压缩、氧气液化等单元设备。
1.2工作服务目标
量标准;工程项目按照中核集团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不低于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招东用章(2)
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以及设计图纸、工艺规范等文件,通过监造工程师的质量跟踪、现场见证、检验与试验和设备出厂前的验收,将被监造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处理解决在出厂前,确保监造设备满足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
2.5 项目地点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6 服务期限
从施工准备(施工单位进场)直到移交生产,属业主审定的正常的监理服务时间范围。服务开始时间暂定2025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实际具体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自建设完成及竣工验收之日止。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化工石油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注:须提供可证明其工作内容和工程规模的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委托人证明)扫描件。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住建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副总监)身份任职过至少1项化工石油工程监理项目。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甲方的合同要求配备合格、足量的技术人员,人员配置要求应不少于7人,其中:
A. 总监理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具体要求按第(4)条执行;
B. 其他专业工程师不少于6名,均需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同时具有监理员及工程师以上职称(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或石油化工类相关专业))。(其中:至少具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C.投标人拟委任的上述所有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第一次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厂家本次仍需购买)
4.2 发售时间
2025年7月11日一2025年7月16日 (北京时间)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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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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