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江苏新能源田湾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非诉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核江苏新能源田湾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非诉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GS-FW-GKXJ-25-1457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4、服务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5、工作范围:针对中核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田湾光伏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开展相关非诉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6、质量要求:律师事务所应保证服务团队的专业性、适格性与服务品质,保证团队业务主管、主办律师的相对稳定性。服务期内,受托方团队成员因任何原因离职(包括辞职、休假等)或岗位业务变化,律师事务所须调动单位内其他资源履行服务职责并确保服务质量,确保甲方各项服务要求。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分所)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
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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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