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取水明渠及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2-08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取水明渠及护岸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2 规 模: 一期工程设置北护岸、西南护岸部分挡墙段,与已实施的护岸形成合围,对厂区进行防护。本期工程北护岸1 段长761.28m,北护岸2 段长773.486m,西南护岸挡墙段为 70.718m。一期工程采用明渠取水,取水明渠长1399.467m,本期工程取水明渠实施内容为明渠疏浚工程、已建取水西堤南堤拆除、已建西南护岸南护岸拆除、利用中核取水南堤、新建取水南堤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取水明渠及护岸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1 月1 日;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和爆破许可办理完成日期:2025 年12 月10 日;
北护岸2 段爆破挤淤堤心推填至+5m(预留船舶出入口):2026 年6 月30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8 年3 月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8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以招标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2.6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取水明渠(CB)、北护岸1 段、北护岸2段、西南护岸部分挡墙段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附件1“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94112.09 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 2015 年 1 月-至今至少担任过 1 个港口与航道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职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企业职务任命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业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港口与航道专业),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要求。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兼任):2015 年1 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 个港口与航道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企业职务任命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业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近 3 年具体指:2022 年- 2024 年。)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 年4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具有1 项单个合同金额为50000 万及以上的海工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5 年 09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止。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取水明渠及护岸工程标段包1"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说明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7.5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取水明渠及护岸工程采购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7.6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在华能投标管家中找到对应项目,点进项目后找到异议提交的地方按操作进行提交。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10-88023034
电子邮件:lify@cnpe.cc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 号
联 系 人:赵海卫
电 话:400-010-1086 转 8219
电子邮件:hw_zhao@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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