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艺性BOP土建工程(二)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LD925JZR591C11506BD/HDGC-GC-GKZB-25-2425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艺性BOP土建工程(二)项目
2.3项目概况:徐大堡核电厂1、2号规划建设2*1250MW级机组
2.4招标范围: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艺性BOP土建工程(二)项目,
详见下表:
序号 | 土建 | |
子项号 | 建、构筑物名称 | |
1 | 032 | 增压机房 |
2 | 55 | 临时燃料存放场地 |
3 | 039 | 地下水监测井 |
4 | 092 | 主保护区出入口 |
5 | 41 | (W1UYA)生产办公楼(改造工程) |
2.5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
2.6计划工期: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12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55天。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设计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018119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_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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