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湖南供电浏阳新华电力有限公司工器具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湖南供电浏阳新华电力有限公司工器具预防性试验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XHSL-XJD-25-02117
- 交货/服务时间: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总试验周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甲方审批、整改时间)。
- 交货/服务地点:浏阳新华电力有限公司
- 供货范围:乙方承担三年期内各场站指定批次浏阳新华电力有限公司下属6个场站及3个部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服务的框架(易家冲110kV变电站、源田35kV变电站、北盛35kV变电站、蕉桥110kV变电站、长东110kV变电站、社港35kV变电站、外线班、计量班、安监部)指定批次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服务。
- 质量要求:6.1乙方需在开工前3个工作日提交《质量保证大纲》,明确质量目标(试验合格率 100%、报告准确率100%)、质量控制点(外观检查、参数设置、数据记录、报告审核);
6.2试验过程中需执行“三级检查”制度:试验员自检(每台工器具试验后)安全员复检(每日试验完成后)、项目经理抽检(每类工器具抽检比例>10%)检查记录需签字确认;
6.3试验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工器具基础信息、试验项目、试验参数、原始数据、试验结论(合格/不合格)、整改建议,报告需加盖乙方公章,项目经理签字;
6.4甲方若对试验结果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试验(抽检比例≤20%)若重新试验发现数据错误,乙方需免费对所有工器具重新试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
6.5质量保修期:试验合格的工器具,自验收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若因试验原因(如漏试、参数设置错误)出现安全问题,乙方需免费重新试验,并出具补充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1.2、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应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与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或授权书。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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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