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 万千瓦光伏项目150MW180MWp光伏区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万千瓦光伏项目150MW/180MWp光伏区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海南州润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坤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I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编号:HNGS-GC-GKZB-25-0531
- 2.2招标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万千瓦光伏项目150MW/180MWp光伏区总承包工程集电线路施工项目
- 2.3招标项目概况: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光伏规划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县城约45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约3150m之间,地形平坦开阔。场址邻近G572国道和 G0613 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标段直流侧总容量为 180MWt交流侧容量为150MW。项目组件支架基础采用螺旋钢管桩。拟安装3150kVA箱变48台,以6回35kV线路接入润和共和35kV开关站,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及设计为准。
- 2.4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次招标项目集电线路标段范围内的设备采购(除甲供设备的箱式变压器及控制系统、通信柜)、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及建筑工程;完成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保险、验收等;负责完成本项目装机容量为180MW(直流侧)/150MW(交流侧)(1#-48#方阵)集电线路配套设施采购及施工,接入新建35kV开关站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和工程量清单。
- 2.5建设地点:海南州共和光伏规划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县城约45km。
- 2.6计划工期:2025年6月15日前完工。以上进度节点为暂定时间节点,各节点开始日期以单位工程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实际并网时间根据送出工程建设情况最终确定,竣工验收以建设和标专用草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
-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应具有35kV(含)及以上线路工程建安施工相关业绩,以业绩证明文件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竣工验收或证明项目已投运的证明文件等)。
-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B证。
- (6)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8)不同投标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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