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 万千瓦光伏项目150MW180MWp光伏区总承包工程光伏区安装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万千瓦光伏项目150MW/180MWp光伏区总承包工程光伏区安装劳务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坤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编号:HNGS-FW-GKZB-25-0529
- 2.2招标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万千瓦光伏项目150MW/180MWp光伏区总承包工程光伏区安装劳务采购项目
- 2.3招标项目概况: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25万千瓦光伏项目位于海南州共和光伏规划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45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约3150m之间,地形平坦开阔。场址邻近G572国道和G0613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拟建设250MW光伏电站。
-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仅1个标段。投标人依据接入系统批复意见、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负责光伏区劳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光伏场区:所有设备(其中光伏组件、逆变器、交直流电缆、箱变、组件支架由甲方提供)、材料安装、甲供设备材料卸车(车板交货)、接收和保管、全部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装卸、转运、储存、保管、直至移交给建设方前的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逆变器支架、防雷接地(含箱变)、支架及组件安装、箱变低压侧交流电缆(含两侧电缆头)、场区直流电缆敷设、接线及相应的土方开挖及回填,逆变器的安装、接线、接地及防火封堵、配合组件厂家开展的组件隐裂检测及性能测试等工程劳务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 2.5项目地点:海南州共和光伏规划区南部,在项目实施时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6.工期: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2《技术规格书》。
-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的情况。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如2024年未出可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光伏区安装劳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以履约合同或验收凭证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劳务资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