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回收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化工回收线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WZ-GKZB-25-3041
2.2 招标项目名称化工回收线
2.3 招标项目概况系统 1 用于含铀废料回收处理;系统 2 用于含铀废料氧化煅烧。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采购氧化煅烧工序 1 套、溶解工序 1 套、萃取工序装置 1 套、沉淀干燥工序装置 1套、还原系统装置 1 套和返线真空系统 1 套,上述工序设备共同组成化工回收系统(含铀废料回收处理)。
采购氧化煅烧炉(回转电炉)1 套和出料分装系统 1 套,上述设备共同组成含铀废料氧化煅烧装置。(含铀废料氧化煅烧)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中核建中厂区内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 7 个月内完成设备源地验收。接甲方通知后 15 天运抵现场。甲方通知运输至现场后 6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以及不带料调试。接甲方通知后 3 个月内完成最终验收(带料验收及完成产线软硬件联调)并交付使用。
2.7 质量标准
参考采购技术条件 《含铀废料氧化煅烧装置采购技术条件》 《化工回收系统采购技术条件》 (如有矛盾,以《化工回收系统采购技术条件》的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1`2023 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如下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得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本项目只接收制造商投标,不接收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系统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06 月 17 日 18:30 — 2025 年 06 月 23 日 17:30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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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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