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控制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025WXR342C11506BD/HDGC-WZ-GKZB-25-1379
2.2项目名称:福清核电核能供汽项目控制系统采购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福清核电站厂区内,技术路线采用蒸汽转换技术,利用福清核电厂二回路主蒸汽经蒸汽转换设备生产工业蒸汽,通过长输管网将蒸汽输送至江阴产业园用汽企业。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能源站配置1套完整的分散控制系统(DCS)和1套完整的能源站控制室大屏幕系统,包括DCS 控制系统、大屏幕系统所必需的软件和硬件的详细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组态、包装、运输、拆包、现场安装、调试、系统验收、整体运行以及培训,并提供完整的所有配置。
除盐水系统及辅助系统、淡水厂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合用1套DCS控制系统进行监控,供应商应提供以上系统所需DCS控制系统,另外,还需配套提供智慧水务系统及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系统全部硬件设备(包括 DCS 信号端子、柜间接线、机柜等)及工程师站组态软件、操作员站运行软件、智慧水务监控终端及配套软件、除盐水厂房智能巡检就地主机、轮式巡检机器人及相关软件,成套供货的所有机柜、设备之间的供电、信号、通讯、接地电缆等。
根据控制系统的特征和安全功能要求,各等级划分如下:
安全等级:NC;规范等级:NA;抗震等级:NO;质保等级QNE、 保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月
- 管
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
核
服务和配合 心招标专用章2
投标方供货时应是整件供货,如因运输或其他原因无法整件供货至项目现场,由投标方负责去项目现场完成设备整体组装。
2.5交货期:2025年12月30日。
2.6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站厂区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50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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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